象征主义肇始于19世纪的法国,不仅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学思潮,还是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其鼻祖波德莱尔提出的“应和论”被誉为“象征主义宪章”,《应和》十四行诗也成为各国象征诗人必读的圣经。“应和论”凭借其现代性与传统性相结合的诗学内核,在中国新诗剥离旧体、重铸新躯的更生时期,获得了新诗人们的普遍关注。由于“应和论”在西方诗学发展过程中不断深化、产生新的分支,我国新诗“应和论”的接受呈现多元化的局面。鉴于此,本文将对“应和论”在我国现当代诗坛的接受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首先,本文试图从译介学的角度比较分析汉译诗《应和》的多个版本,由此勾勒出在不同的时代文化语境中,“应和论”在我国诗坛的译介情况;其次,通过对应和论与我国传统通感手法交叉接受的研究,说明我国诗人掌握了“应和论”的核心内涵,并快速接受、传播;第三,通过对应和理论与现代诗学交叉接受的研究,探寻我国新诗现代性对应和论现代性的接受与过滤。通过以上三个部分的分析与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五四时期,诗人们以初步介入和简单模仿为主,应和理论作为启蒙式的理论之一在我国新诗萌芽期产生了重要影响;三四十年代,波德莱尔的“应和论”更多地作为基础理论被接受,而后期法国象征主义、英美现代派等的“应和论”变体成为主流;改革开放后,诗学理论来源多样化,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诗歌创作理论和手法成为接受主潮,而应和论的影响不再显著,但不论诗歌还是理论都没有完全摆脱应和论的影响,这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应和论”已融入中国诗学的血脉中,中国化象征理论真正确立。由盲目地模仿到完美地融合,“应和论”逐渐超越我国象征派诗学范畴,形成了整个新诗的诗学精髓,甚至在当代诗坛中仍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