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中国原生态的宗教,其核心思想便是神仙思想。对神仙的崇拜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信仰。神仙思想反映着中国传统文化世俗精神,代表古人对生命永恒与自由的追求。道教神仙思想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士人的审美取向、人生理想都有着深刻的影响,自然之物因为与修仙炼道相联系而具有神性的光辉,远离尘嚣、倘佯于自然山水中的生活被视为神仙般的快乐理想生活,自然独立地作为审美对象进入人们的视野。一方面,道教神仙思想融入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精神当中。魏晋士人的三次出游:南皮之游、金谷之游和兰亭之游,可以说是此时期自然审美的三个高峰,体现士人对自然态度的转变,以及他们所追求的理想世界的变化。另一方面,道教的修炼方式与自然审美的内涵有着一定的联系。道教认为山林中修道能“远腥膻,得清净”。在山林清静的环境中,修道者对自然的发掘,使山水自然在道教中展示了自身的审美价值。而道教修炼的存思之法又能使宗教修持之道与审美体验之道达到相通。通过存思中想象的作用,修炼者可以与神灵相通,到达世人无法感知的仙境。而对于审美体验而言,其与想象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艺术创作中的构思,也是一种想象,是内心世界被外物所触动时产生的。在自然的审美中,创作者的灵感被触发,思维的想象大门瞬时开启。而在文学创作方面,博物地理著作中对自然的描写,总是充满着神性和想象性,自然是充满着神物、神话的自然,而自然又是有着仙人、仙境的自然。此时期出现的独特的诗歌形式——游仙诗,更是士人热衷于自然审美的体现。三曹的游仙诗展现了对仙界的幻想,阮籍和嵇康的游仙诗表现着现实与幻想结合的“咏怀”,而郭璞的游仙诗创造了一种“仙隐”的主题。游仙诗是人们用诗歌这一艺术形式来表达因受时间局限而追求生命永恒与自由的产品,也是宗教与艺术完美融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