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建立的根本目的应是解决市场失灵、满足公众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公立医院的运行逐步偏离了这一基本轨道,由此引发了诸如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低下、资源多集中于大城市大医院、患者就医手续繁琐、医生态度粗鲁等等问题,造成社会公众对医院普遍不满、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外卫生医疗费用出现了过快增长的情况,各国开始致力于对公立医院进行改革,例如改革卫生筹资的方式、提高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医院的服务效率等等,其中,法人治理结构在各种改革方式中是一个突出的亮点。本文着眼于当前我国公立医院的特殊属性,从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方面展开研究。法人治理是指公立医院为实现资金的有效运用、提高医院管理效能,在运行方式上借鉴公司法人治理的方式,来构建政府、公立医院以及公立医院管理者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制度化,并解决的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和代理关系。近二十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公立医院的改革也借鉴了法人治理结构理论。作为政府医疗政策的主要实施机构,公立医院也是我国医疗服务提供的主体。在分析了我国现有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了国外及我国部分地区的先进做法之后,本文从理论及实践方面提出我国在公立医院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建议及可行性对策。并结合我国现阶段新医改的大环境,探讨我国公立医院向规范化法人治理结构转型的可行性途径。希望我国公立医院能够实现有效运营,建立现代的医院管理制度,早日实现医院的科学化、法治化管理。